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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管理工作流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0/5/19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
管理工作流程(试行)

 

第一部分: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流程

(一)立项阶段

1.总工办、地质科进行立项策划,经总工程师批准,由总工办下达立项策划书及立项申请任务书。

2.依据立项申请任务书,归口部门(地质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编制立项申请书。

3.资料的收集与评审

对先期的地质信息资料所有者、提供者,是国家认可的专门组织的,在收集时只对其是否有效和适用进行鉴别、验证、登记,不做评审;对国家非认可的单位收集的资料,由总工办负责对资料进行评审。

4.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对立项申请书进行三级质量审查,并由总工办组织单位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单位内审意见。

5.总工办报送立项申请书,并组织地质科、财务科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立项论证会议。

6.立项论证通过后,地质科、财务科编制项目预算,并申请入库。

(二)设计阶段

1.项目资金下达后,总工办下达项目设计任务书。

2.依据项目设计任务书及立项论证意见,归口部门(地质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编制项目设计。

3.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对项目设计进行三级质量审查,并由总工办组织单位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单位内审意见。

4.总工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设计,并组织地质科、财务科相关人员参加设计评审会议。

5.项目设计批复下达后,依据项目设计及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实施。

(三)实施阶段

1.根据项目设计及有关规定,总工办向相关科室下达钻探、地质填图、抽水试验、山地工程等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任务书,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办组织评审。

2.各项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项目负责人向各技术小组交底,生产技术科向井队或项目组交底。

3.现场准备工作就绪后,项目部填写开工报告,报批后方可开钻施工或作业。

4.项目开工时,项目负责人要报请项目监理单位批准,并配合监理工作,地质科、总工办负责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5.作业现场要严格执行省局及本队程序文件、质量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

6.项目执行过程中因地质条件、施工或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对项目设计进行调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据实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变更,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7.单项野外工程完工后,由总工办、地质科、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单项野外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室内验收。

8.项目野外工作全部完成后,总工办根据项目工作涉及的专业,组织验收组成员进行队内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积极配合项目监理单位完成野外工作验收。

9.监理出具监理报告后,项目组进行成果报告编制。

10.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财政部门的安排,财务科负责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其他部门协作配合。

(四)报告提交阶段

1.成果报告完成编写后,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对成果报告进行三级质量审查,并由总工办组织单位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单位内审意见。

2.总工办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成果报告,由局组织初审或评审。

3.省、市专项资金项目成果报告,由局初审后,由总工办报送至省厅、市局组织评审。

4.所有地质项目均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按照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不定期的成果专报形式,由项目承担单位如期报送主管部门。

5.地质项目成果报告经评审合格后,依照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汇交规范》(DZ/T0273-2015)要求,进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6.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出具后,按我队《地质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程序对所有地质资料进行归档,移交至档案室进行入档管理。

(五)各阶段质量管理

1.项目全过程严格执行省局及本队程序文件、质量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

2.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为:勘察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率100%;地质科野外工程质量检查率100%,总工办野外工程质量检查率≥50%;野外工程现场验收率100%;总工办对设计及报告的评审率100%;报告合格率100%。

二、投标工作流程

(一)市场拓展课以市场为导向,广泛收集、跟踪我队资质范围内的招标、议标工程信息。经部门分析、筛选有价值的信息提交主管领导和队级调度会,确定投标、议标事项。

(二)确定参加投标的项目,由市场拓展科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市场拓展科、地质科、生产技术科协作编制标书。

(四)总工办组织标书评审。

(五)市场拓展科参加投标、议标工作,必要时地质科、生产技术科派员协助。

(六)接收中标通知书,市场拓展科与甲方沟通协商草拟施工合同。

(七)未中标的,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三、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一)归口部门起草合同(如:市场拓展科起草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安全机电科起草设备采购合同;材料供应科起草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二)总工办组织合同评审。

(三)归口部门将评审后的合同文本送经营管理科审核,经营管理科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归口部门按法律意见书修改合同。

(五)归口部门签订合同。

(六)合同签订5日内(其它相关资料事发后7日内),归口部门向财务科和经营管理科各提交一份合同原件。

(七)归口部门负责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及时报告队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

1.施工过程中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变动较大,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2.按合同约定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

3.发生合同纠纷时,归口部门及时向队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

(八)经营管理科建立合同台账、借阅台账。

(九)经营管理科负责将大额合同报省局备案。

(十)复印、借阅合同须本科室负责人、经营管理科科长和主管队领导批准。

四、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流程

(一)接到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任务后,地质科进行资料收集与综合整理(全面收集工作区内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遥感、科研等各类资料,综合整理圈定重点工作区,作为部署野外调查工作的依据)。

(二)组织人员进行野外踏勘(野外踏勘以能最多穿越不同类型的代表性矿化带、典型地质体和自然景观区路线地质踏勘为主)。

(三)依据项目总体设计,结合相关规范,项目组编制区域地质调查专项设计,报总工办组织评审。

(四)区域地质调查专项设计评审通过后,依据专项设计,组织野外工作人员,做好设备材料准备。

(五)测量组进行测量备案、地形图及测量控制点购置。

(六)结合地形图及收集的区域及矿产地质资料,编制野外工作用图。

(七)进行出队前踏勘工作(进一步熟悉工作区地形、地质概况,解决食宿问题等)。

(八)填图组进入工作区开展地质调查工作(依据专项设计内容,进行剖面实测、地质填图、物化探测量等工作)。

(九)野外工作中,执行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三级质量控制。

(十)野外工作完成后,由总工办组织进行野外验收。

(十一)项目组编制区域地质调查总结报告(包括联测地质报告、分幅说明书、物化探专项报告、科研专题报告等),进行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的三级质量审查,由总工办组织单位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单位内审意见。

(十二)总工办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区域地质调查总结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十三)报告评审通过后,按我队现行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程序对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及所有原始资料进行归档,移交至队档案室进行入档管理。社会项目则根据合同要求份数另交付甲方。

五、测量工作流程

(一)接到测量任务后,地质科测量组起草测量项目合同,报总工办组织评审。

(二)合同评审通过后,合同原件交经营管理科备案,复印件报送总工办、财务科等。

(三)依据合同,地质科测量组进行测量专项设计的编。

(四)核对测量仪器情况。

(五)前往工作区所在地进行测量备案。

(六)测量备案完成后,依据测量专项设计,购置地形图及测量控制点。

(七)测量组成员进行前期踏勘后,进入测区进行测量工作(测量工作依据测量专项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

(八)测量工作完成后,总工办组织野外验收。

(九)项目组编制测量总结报告,进行项目组、地质科、总工办的三级质量审查,由总工办组织单位评审,评审合格后出具单位内审意见。

(十)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测量总结报告,由总工办负责报送。

(十一)报告评审通过后,按我队现行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程序对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及所有原始资料进行归档,移交至队档案室进行入档管理。社会项目则根据合同要求份数另交付甲方。

六、编制钻探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流程

(一)生产技术科依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地质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总工办组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三)生产技术科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

(四)生产技术科将修订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盖章后,向总工办、市场拓展科、地质科、井队各提交一份。甲方需要时,由市场拓展科另转交一份给甲方。

(五)生产技术科组织技术交底会,明确施工重点、难点和要点。

(六)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指导井队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七)如果地质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设计时,由井队把现场的地质信息、资料反馈到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召集相关人员会商后进行设计修改和完善。

(八)生产技术科建立设计台账、借阅台账。借阅、复印设计需生产技术科科长批准。

七、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工作流程

(一)市场拓展科根据施工合同、施工设计,结合同类地区已完工工程施工成本情况,编写内部承包协议书(草案)和承包协议编制说明。

(二)承包协议(草案)经生产服务系统有关部门进行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

(三)生产服务系统有关部门审议后报队级评审委员会进行队级评审。

(四)市场拓展科根据队级评审意见,修改内部承包协议书,并组织内部承包协议书会签。内部承包协议书包括6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材料费用预算明细表;

2.河北省煤田二队工程项目考核一览表;

3.河北省煤田二队钻机施工安全责任书;

4.QEHS三体系运行基本要求;

5.钻机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6.钻机自购物资管理规定。

(五)内部承包协议一式四份,给财务科、经营管理科、承包井队各一份,市场拓展科留存一份。

八、钻探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一)钻探工程上钻前,生产技术科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会议。

(二)生产技术科向每个工程委派一名项目钻探工程师。

(三)钻井工程师每日上午8:30前,以邮件形式汇报工程进展。

(四)调度员每天8:40与各项目负责人电话沟通项目情况。

(五)生产技术科编制“钻探工程项目概况”,介绍各工程井深、地层、岩性、钻效、事故、设备运转等基本情况。

(六)周一至周四9:30在一楼会议室组织生产调度例会。向主管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各工程施工情况及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会商制定出解决方案。

(七)钻探施工过程中,井队发生生产事故,井队负责人须立即向生产技术科及主管领导报告详细情况。生产技术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负责通知指导井队实施。

九、测井工作流程

(一)测井组接到测井任务后,了解所需测井参数,施工进度及钻孔情况等资料。

(二)根据了解的资料编写《测井施工设计》并交地质科和总工办审核。

(三)测井出发前,地质科科长或测井组组长对测井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施工注意事项讲解。

(四)到外省进行放射源测井时,提前到所属地省级环保部门进行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在本省(非本市)进行放射源测井时提前要电话告知邢台市环保局辐射科;不需要进行放射源测井时则不需要执行本程序。

(五)检查测井仪器,并对其进行测试及刻度,对测井车进行安全检查。

(六)根据《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放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取、放和看管放射源,加强在测井过程中对放射源的监管等工作。

(七)测井车在路上行进过程中,司机应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晚上8点之前必须停车休息,不得开夜路车。

(八)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测井作业。

(九)进行测井资料解释和编写测井报告,将测井报告和测井图交地质科及总工办进行审核。

(十)测井资料审核完后根据甲方需要进行盖章移交,同时留一份盖章交档案室存档。

十、井队费用管理工作流程

(一)井队向市场拓展科短信报备日常开销。1000元以下机长审批,1000元以上需生产副队长批准后,方可支出。

(二)市场拓展科依报备短信,核对井队报销票据(需机长、副机长、管理员、班长共同签字)确定报销金额,并在票据上盖章。

(三)井队将盖章后报销票据交财务科审查,财务科出具《报销汇总表》、《费用报销明细表》。

(四)井队将《报销汇总表》、《费用报销明细表》交市场拓展科盖章。

(五)《费用报销明细表》、《报销汇总表》由市场拓展科科长、生产副队长、经营副队长、队长(金额≥5000元)签字审批。

(六)井队持审批后的票据到财务科报销。

十一、工程决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施工完成后七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七日内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地质科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财务科和市场拓展科核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所代扣、代缴、以及所付工程款等金额。

(四)汇总甲乙双方对工程施工情况的意见。由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增减费用以及奖励费用。

(五)市场拓展科汇总整理第三条、第四条,起草决算书,上报甲方。

(六)甲方审核后,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

(七)双方审核达成一致后,在决算书上签字、盖章。

十二、已完工程内部承包决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项目完工后,材料供应科及时整理该工程项目的材料出库、设备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的清算,并详细编制《钻孔完工决算》明细表,加盖材料供应科室公章,交财务科。

(二)工程项目完工,井队办事员报清所有材料及费用后,财务人员将所有实际发生的与该项目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成本进行归集。首先划分帐面上与材料供应科递交的《钻孔完工决算》明细表上的工程施工成本进行分类,分清属于或不属于承包费范围内工程施工成本。再根据分类好的数据,按不同类别逐笔填写到《钻机施工费用》明细表中进行数据归集,完成《钻机施工费用》明细表的填制。

(三)《钻机施工费用》明细表完成后,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由另一位财务人员对该明细表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财务负责人进行审阅。

(四)最后完整的《钻机施工费用》明细表转交市场拓展科,进行承包费用兑现。

(五)财务科根据工程所有成本填写《完工工程决算表》保存留档。

十三、内部承包兑现工作流程   

(一)根据内部承包协议的要求,市场拓展科核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财务科与市场拓展科共同核对、确认承包协议范围内钻机承担费用。

(三)由井队提交工程施工费用说明(施工过程中与承包协议有偏差的费用情况说明)。

(四)根据上述一、二、三条内容编写承包兑现说明。

(五)召开承包兑现生产服务系统有关部门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六)组织承包兑现队级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承包兑现表。

(七)组织评委、井队负责人对承包兑现表的会签。

(八)承包兑现表一式四份给财务科、经营管理科、井队各一份,签收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市场拓展科留存一份。

十四、编制终井通报工作流程

(一)生产技术科在项目完工后,询问市场拓展科、地质科、材料供应科、安全机电科等生产辅助科室,以及主管副队长和总工程师,多渠道多角度全面了解项目概况。

(二)对照钻井工程师每日发送的生产报表邮件和生产技术科的调度记录,对项目的钻进参数、钻井液数据、钻头使用情况、钻效、螺杆使用数据及事故停钻率进行整体总结。

(三)把终井通报的初稿交上述人员讨论、修改。

(四)每个工程形成一个报告,及时打印装订,登记发放。

(五)发放对象:各井队、与生产相关科室和队领导。

(六)生产技术科以年度为单位将全年终井通报汇总、装订,备查。

第二部分:人事管理工作流程

一、考勤管理程序

(一)考勤是职工出勤情况的记录,也是职工计发工资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实体必须建立考勤制度,对全员进行考勤。

(二)各实体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设置考勤单位,由专人负责。

(三)负责考勤的人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制度要求,逐日逐项填写考勤表,对本单位的每一名职工进行考勤。

(四)考勤具体项目包括:出勤、病假、工伤、探亲、旷工、产假、夜班、事假、婚丧假、出差、存休、旷工、待岗等。负责考勤人员按考勤表中规定的符号记入考勤表,各种假期必须有准假手续。

(五)各部门、各实体每月1号(如逢节假日可顺延)必须完成上月考勤表的整理誊写工作,由考勤人员、考勤单位负责人、实体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随工资审批表上报至队人事科。

(六)各实体应建立考勤台账,年度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工资发放程序

(一)队机关工资表由队人事科出具。各实体工资表由各实体根据职工出勤情况,按照规定格式制作,并由制表人、实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到队人事科审批。

(二)工资表由人事科审核、人事科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留存一份,再报送到队财务科。

(三)财务科审核、财务科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经银行打卡发放到职工本人。

三、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队党委或者队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由队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组织部预审。

(二)局组织部批准同意后,由队党委会研究制定干部调整方案,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进行干部调整。涉及干部提拔的,要制定干部选拔方案,启动干部选拔程序。

(三)经过民主推荐,队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四)经队党委研究后,对考察合格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经队党委会确定,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审定后,进行聘任。

(六)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享受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

(七)进行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到任前由党委指定专人进行谈话,并由纪检书记对新提拔的同志进行廉政谈话。

(八)印发干部任职文件后,由队人事科填写“干部任免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四、岗位设置程序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队主要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人事科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解聘表及聘用表。

(三)按程序报局人事处审核、盖章。并上报省人事厅核准。

(四)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五、岗位聘用程序

(一)我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我队聘用工作方案,审定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组织实施聘用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对我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进入岗位聘用的程序。

(三)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根据岗位职数、空缺职数、人员结构等,对其进行测评。

(四)办公室的测评结果,报队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

(五)将拟聘用方案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并答复。

(六)公示结束后,形成报告,以文件的形式备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职务、工资等待遇。

六、岗位考核程序

(一)队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队长任主任评委,党委书记任副主任评委,队班子其他成员、财务、经管、人事、审计、行办、党办负责人任评委,下设民主测评组、经营情况考核组、年度考核小组。

(二)民主测评程序包括

1.实体班子成员或机关中层干部述职;

2.民主测评;

3.民主测评组进行资料汇总;

4.向考核委员会汇报考评意见;

5.向被考核者反馈情况。

(三)经营情况考核程序包括

1.实体主要负责人汇报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2.核实有关报表帐薄;

3.考核小组进行资料汇总;

4.向考核委员会报告情况分析及考评意见;

5.队长办公会审议后兑现奖惩。

(四)年度考核工作

1.队人事科根据上级安排下发文件通知,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机关科室、队属实体、河北辰光集团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工作;

3.依据直接领导考核、单位负责人意见、考核委员会意见、复核意见及被考核人意见的顺序流程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4.各部门及各实体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至队人事科,人事科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5.队人事科统一整理后形成年度考核报告,报至上级单位;

6.考核表入档,将作为晋升档案工资、奖励晋级、评比先进、考评技术等级的重要依据。

七、工资调整程序

(一)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布置。

(二)传达关于工资文件具体精神。

(三)按要求录入填报。

(四)报局审批。

(五)报省厅审批。

(六)依据审批结果调整落实。

(七)个人工资审批表入档。

八、退休审批程序

(一)人事科办理退休人员审批,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本人及所在实体或部门。

(二)职工提供办理退休所需资料及相关开设账户信息。

(三)人事科到局人事处、省社保及人社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退休手续办理结束后通知所在实体、部门及职工本人工作交接。

九、人事档案管理程序

(一)干部、工人档案由人事科专人负责管理。

(二)对工资、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学历、人事调配及任免等材料进行收集归档,并调整相应目录。

(三)干部、工人档案主要是供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等工作时使用,其他用途一般不予查阅。

(四)干部、工人工作调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调入的主管部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工人本人自带。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盖章后将回执及时退回。

十、劳保用品发放管理程序

(一)劳保用品本着“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发放。

(二)各项劳保用品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均系最低年限,不得提前支领。若有延期支领,仍按应领时间上卡。

(三)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人员应向人事科申请,经由人事科长签字确认。

(四)人事科长确认后由人事科专门负责劳保发放的人员办理领料手续,严格依据领用程序填写单据。

(五)领料人持领料单到材料供应科领取劳保,领取完毕后将其中一联领料单交至人事科留存。

十一、职工假期管理程序

(一)员工在工作日应按时到岗履职,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必须请假,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请假(含事假、病假、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下同)一律为事前请假,不得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病假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同事办理。

(三)队领导请假按职责归口,由队主要领导批准。

(四)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请假3天以内的,由主管队领导批准,并报告队主要领导;超过3天的,由队主要领导批准。

(五)副科长(副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本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批准;超过3天的,由主管队领导批准;超过5天的,由队主要领导批准。

(六)其他工作人员请假5天以内的,由本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批准;超过5天的,由主管队领导批准;超过10天的,由队主要领导批准。

(七)工作人员请休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休假前应提前向人事科核定应休假天数,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

(八)休假结束,要向请假批准人进行销假。

第三部分: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流程

一、财务报销、付款工作流程

(一)经办人填写、整理、粘贴报销和付款单据,报销填写“报销审批单”,对外付款填写“付款委托书”。

(二)经办人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队长在报销付款单据上签字后,报财务科进行初审,财务审核人签字。

(三)经办人将财务人员审核后的单据报送主管财务工作副队长签字,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需队长或队书记签字。

(四)经办人将按照上述程序签字完毕单据报送财务科。

(五)财务科制作会计凭证、并付款。

二、审计工作流程

(一)审计科按照工作计划或者根据领导安排,确定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目标。

(二)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三)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准备财务帐簿、凭证以及合同、制度等相关资料。

(四)审计人员进行送达或就地审计。审计过程中运用抽查、询问、盘点、计算和复核等审计方法,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六)将审计报告初稿交由被审计单位,被审单位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提出反馈意见,并编写反馈意见书。

(七)被审单位将审计报告和反馈意见书一并送达审计科。

(八)审计人员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审计报告,并形成审计报告终稿。

(九)审计科将审计报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书、审计报告阅批单报送主管队领导批阅。

(十)将队领导批阅后的审计报告等审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第四部分:设备、材料管理工作流程

一、设备管理流程

(一)安全机电科制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队各科室、部门需要,初步编制设备采购计划,经队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财务科将下一年度设备采购计划上报省局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采购办核准采购计划及审批通过,方可执行下一年度采购计划。

(二)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由财政厅采购办统一组织采购,超过50万元的上报省局及省采购办审批后进行公开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下且不在集采目录的由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由安全机电科根据所需科室对设备的要求进行询价或内部招标并上报局财务资产处及队采购小组,经局财务资产处及队采购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将采购手续上报局财务资产处备案。

(三)验收:

1.政府集中采购设备由相关专业人员及安全机电科、财务科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箱体外观完好度、规格型号、数量核实、设备资料是否齐全、设备质量及使用性能、状态等。验收完成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并由采购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经办人、采购人签字、盖章。

2.公开招标和自行采购设备由安全机电科、财务科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箱体完好度、规格型号、数量核实、设备资料是否齐全、设备质量及使用性能、状态等。验收完成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单》,由设备购置人、设备管理员、安全机电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设备管理员备案。

(四)安全机电科建立设备台账管理:每年3月份制作设备管理台账及设备新增台账。

(五)设备维护:安全机电科年初制定设备维修计划,根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对拆解的设备进行查看和定损及确认更换部件,由安全机电科科长、主管副队长、队长签字确认后方可维修。

(六)设备报废处理:每年8月份安全机电科负责组织队及队属各实体整理、填报待报废设备,并上报局财务资产处,按规定进行设备报废处理。

二、材料采购工作流程

(一)使用部门提供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队长签字确认的采购申请单,劳动保护用品须提交人事科开具的劳保发放单。

(二)材料供应科收到采购申请单后,由计划员确定库存数量、采购数量等,并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比较价格、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等因素选择合适供应商,并填写采购计划表,提交材料供应科采购主管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供应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采购计划表送达采购员。

(三)材料供应科收到劳保发放单后,由劳保库房管理员确定库存数量、采购数量等,若库存无法满足时应填写劳保领用单并提交材料供应科负责人盖章确认,待劳保领用人员签字后将劳保领用单的对账联移交给采购主管,入账联由劳保仓库管理员管理,领用联由劳保领用人保管提货。

(四)采购员收到采购计划表后联系供应商,确定物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因素后起草采购合同,并交采购主管审核,材料供应科负责人签字确认,经主管副队长审批后,由采购主管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若单次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六)采购员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实施采购,若采购途中出现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主管。

(七)采购员应积极跟进采购进程,及时完成办理款项、索要发票等工作。

(八)采购物资送达单位后,由采购员、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结果记录到进货物资验证记录;若采购物资直接送达施工现场,由材料供应科委托井队长或办事员代为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到进货物资验证记录。

(九)采购员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在发票背面签字,交由核算员完成报批手续,仓库管理员依据发票办理入库及出库手续。

(十)合同履行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字记录,并归档。

二、物资运输工作流程

(一)由材料供应科负责人或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实力雄厚、资质完善的运输公司、配货站等,提供具体要求,确定合适车辆,约定作业时间、运输费用等事宜,并签订运输合同(单车次运费超过两万元,应经材料供应科负责人和主管副队长审批)。

(二)运输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后,材料供应科须索要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运营证等证件,核对无误后复印备案。

(三)运输车辆离开工业园区时须持材料供应科开具的出门证(空车除外)。

(四)材料供应科提供物资清单给运输车辆驾驶员,物资清单须驾驶员签字确认,并由运输车辆驾驶员转交给物资接收人。

(五)物资装卸作业期间须敦促运输车辆遵守“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

(六)材料供应科须持续跟进物资运输进度。

(七)在接收人确认无误后方可与合同签订方结算,索要发票并填写付款申请书递交核算员办理付款。

(八)如发生纠纷,须及时向材料供应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三、物资核算工作流程

(一)对采购员或其他人员移交的付款申请、发票或其他报销凭证等登记汇总,经材料供应科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相关队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递交财务科,并及时跟进办理情况。

(二)按照仓库管理员移交的入库单、出库单、领用单等单据做账目处理,并及时将单据递交财务科。

(三)每月底按照内部租赁收费标准以及领用单、出库单、退回单等登记材料费用,计算租赁费用。

(四)项目完工后及时整理材料费用及租赁费用,并做决算表。

(五)决算表须有仓库管理员、钻具管理主管审核,材料供应科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按照报销制度填报科室人员的报销费用。

(七)每月底与财务核对材料明细账及余额。

第五部分:安全管理流程

一、井队开钻前安全检查

(一)井队按照安装进度,拟定开钻日期,提前三天向安全机电科提出开钻申请。

(二)至少两名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开钻前安检工作。

(三)对照EHS运行检查表对井队进行检查。

(四)发现隐患后监督井队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完的,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开具开钻通知书,钻机开钻。

(六)复查井队隐患整改情况。

二、春秋季局安全大检查

(一)接收局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通知。

(二)召开安全会议,安排部署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组建检查组,分配检查任务;到各实体、部门、井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监督整改。

(四)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编写汇报材料。

(五)做好准备,接受局检查组到我队进行安全检查,并汇报安全工作。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许可证达到变更条件(到期时需进行延期申请;主要负责人变更时需进行变更申请)。

(二)准备材料,到省安监局进行变更或者复审工作。

(三)通知相关科室在使用中提供变更或复审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应急预案备案

(一)应急预案达到变更条件(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内容发生变化等)。

(二)准备材料到市安监局进行备案。

(三)通知相关科室应急预案更换事宜。

五、安全培训

(一)年初,安全机电科结合我队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交人事科备案。

(三)安全机电科结合培训计划,及时联系培训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培训工作。(参加特种作业证、安全生产资格证的培训人员需由队领导开会研究决定)

(四)做好各项培训记录。

(五)培训记录、试卷存档。

六、监控运行

(一)井队开工前,安全机电科负责将监控安装调试完毕(监控上网卡、充值卡由办公室负责购买,需要时提前申请购置)。

(二)安全机电科负责每个工作日对各井队远程视频进行回放,工作期间每天对各井队进行监控巡视两遍,发现违章或可能发生违章的情况及时登记,采集图像,并及时通知该井队机长,制止违章,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

(三)填写监控运行记录,员工违章、监控故障等问题要及时记录。

(四)远程视频系统出现故障时,安全机电科应及时与电脑公司和井队联系,查找原因,及时督促各方排除故障,保障传输线路畅通,设备运行正常。

(五)各井队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工作。野外施工人员要爱护远程视频设备设施,因现场管理不善导致远程视频设备损坏而造成的维修保养费用由该井队承担。

(六)钻探施工项目完成后,将监控设备及时交回安全机电科。

七、事故救援与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要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按相应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置,现场有能力应对事故时,现场负责人要全面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事故处理结束后1小时内现场负责人要将事故原因、经过等详细情况向安全机电科汇报。

(三)若发生较大事故现场无法应对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机电科)报告。

(四)安全机电科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五)总指挥下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局安全生产处报告。

(六)安全机电科接到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后要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按事故发展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处理。

(七)若发生超出本预案应对能力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报,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八)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应急工作结束命令。

(九)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将事故原因、经过、处理措施及损失等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

(十)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工作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对因忽视生产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经营管理工作流程

一、经营统计工作流程

(一)统计员按照统计要求制定报表报送计划。

(二)统计员按报送计划通知各部门、实体提供数据。

(三)统计员汇总整理各单位提供的数据、并填报报表。

(四)统计员按照报送计划时间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队领导、单位报送报表。

二、经营分析会工作流程

(一)每季度末,经营管理科向各科室、队属实体发放《关于召开经营分析会的通知》。

(二)各科室、队属实体于季度后10日内向经营管理科报送季度(半年)工作总结。

(三)经营管理科统计员汇总各实体经营数据,编制经营分析会材料报队领导审阅。

(四)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

三、内部经营考核工作流程

(一)经营管理科发布考核通知。

(二)各实体于年终结算后5日内,向经营管理科提交财务年终报表、自检表、自检报告。

(三)经营管理科组织队经营考核小组,依据各单位财务年终决算报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最终考核结果。

(四)最终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成员签字后,送达被考核实体。

四、省局经营考核工作流程

(一)根据各实体提交的财务年终报表,填写局考核表并撰写自检报告。

(二)考核表及自检报告提交队长办公会审阅。

(三)考核表及自检报告按时上报局规划发展处。

(四)配合局经营考核小组对我队进行考核。

(五)修改考核表及自检报告,经队长办公会审阅后上报局规划发展处。

(六)整理考核资料,连同内部经营考核结果一起,装订考核资料一式三份,自留一份,提交队长、经营副队长各一份。

五、招标管理工作流程

(一)招标项目经办部门向经营管理科提交《招标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科报局相关处室审批。

(三)经上级审批同意后,经营管理科组织招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四)经营管理科将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报队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印发批复文件。

(五)招标项目经办部门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招标。

(六)招标小组组长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七)招标完成后,相关资料留存队经营管理科备案。

六、应收款管理工作流程

(一)编制《应收款催收进度表》。

1.各实体、部门及财务科每月初,向经营管理科提交上月应收账款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表单位包括:煤田二队、工程公司、煤田机械厂、玻璃厂、物资公司、地质科(原新地科)。

2.经营管理科根据应收账款账龄,汇总各实体、部门应收账款,填报“应收款催收进度表”,编写“应收款情况说明”。

3.经营管理科将各实体、部门应收款报表、应收款催收进度表、应收款情况说明整理成份,分别报队长、主管副队长、总会计师、市场拓展科,并存档。

(二)组织应收款工作例会。

1.不定期组织主管副队长、经营管理科、市场拓展科、财务科、地质科、煤田机械厂、原物资公司的相关应收款负责人参加应收款例会,汇报上周应收款工作情况,并安排近期应收款工作。

2.做好应收款例会的会议记录,并在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分发给主管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并存档。

七、法律诉讼工作流程

(一)接受诉讼委托。

(二)收集相关材料,起诉立案或应诉。

(三)法院或仲裁开庭审理。

(四)领取判决结果。

(五)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及时上诉。

第七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流程

一、发文流程

(一)业务部门起草文件。

(二)办公室修改文件格式,打印签发单。

(三)业务部门持签发单及文件草稿,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稿、主管队领导核稿、队长签发。

(四)办公室打印文件、盖章、分发。

二、公务接待

(一)公务接待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依次报队分管领导、队长审定。

(二)接待审批单审定后,由办公室开具《二队机关接待通知单》,有关科室凭接待通知单到定点接待单位办理接待。

(三)办公室人员凭《二队机关接待通知单》定期同各定点接待单位办理对账手续。

(四)对账完成后,定期与定点接待单位办理结算。

三、公车使用

(一)因公用车必须提前向队办公室预约。办公室安排用车,因公到外地用车,需提前一天向队办公室预约。

(二)办公室安排车辆,并出具《队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

(三)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特殊车辆须由队长或书记签字批准。

(四)通知司机班班长用车事宜,司机班班长安排司机出车。

(五)出车司机按《队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事由,为公车使用人提供用车服务(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电话申请报批,后补派车单)。

(六)如因单位车辆调度困难,需使用私人车辆时,按要求填写《自备车辆公用申请单》,依次报分管队领导、队长签批。由办公室人员记录出发、归队时的汽车里程。

四、印章使用

(一)印章使用人填写《用印审批表》。

(二)印章使用人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队领导签字审批;对外、对上报送的材料加盖公章,还需经队长或书记批准。

(三)使用印章时,印章管理人首先要审验《用印审批表》,确认领导签字,并查验领导批示与盖章的公文是否相符,然后如实逐项填写“用印登记表”方可盖章。

(四)按要求用印。

(五)印章使用人填写“用印登记表”。

(六)确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经队长或书记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一同前往,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得交于他人。

五、证照管理

(一)证照使用人填写证照使(借)用登记表。

(二)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三)证照复印件如需加盖公章,需另加盖“复印无效”章,并在复印件上填写证照用途。

(四)证照年检:在证照的限用日期前,从编办网申报年检,网审通过后,及时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完成年检(经营实体证照年检按时间规定,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五)证照变更:法人变更等,从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提交申请,网审通过后,及时到省编办按规定程序完成变更(经营实体证照年检等变更按规定,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六、资料借阅

(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二)地质资料、文书资料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经相关队领导签字审批(涉密资料需经总工程师、队长或党委书记审批)。

(三)按规定登记、审核、借阅。

(四)通知限日归还。

(五)文档归还上架。

七、地质资料移交

(一)审查核实移交资料目录。

(二)填写《档案归档(交接)清单》。

(三)整理打印标签贴盒。

(四)录入电子文档目录。

(五)资料归档上架。

八、文书档案汇交

(一)对各科室下达汇交资料通知。

(二)各科室收集本年度汇交资料,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

(三)审查汇交资料、整理装订、录入扫描。

(四)打印标签装盒上架。

(五)年终资料归档总结。

(六)清查整理年度借阅帐本。

(七)对未归还档案资料催缴。

(八)移交表、审批表装订成册。

(九)分类统计年度归档资料。

第八部分:质量管理、成果申报工作流程

、矿产勘查及各类钻井施工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作流程

(一)总工办负责组织内部审核:提出内部审核计划,召开内部质量审核首末次会议,编写审核报告、纠正措施及跟踪验证。每年对省财政项目、社会地质项目的质量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开具观察项或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限期改正。

(二)受审核部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要专门召开质量分析会,在要求期限内提出纠正措施,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责任部门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实施,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并最终关闭不合格项。

(三)年底受审核部门要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总结报告,总工办汇总各部门的总结报告,完成我队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总结报告。

(四)每年年底总工办要提出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并做好管理评审记录,会议结束后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五)每年两次接受华夏认证中心的年度审核和监督审核。

二、省部级、局级勘查项目科技成果申报以及队科技成果评审工作的工作流程

(一)总工办负责收集省部级及市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省煤炭行业协会、国土厅、科技厅、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科技成果申报评奖时间,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组织材料。

(二)将准备好的材料报主管领导审阅,之后协同相关部门送达审核部。

(三)根据评奖结果按照《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对相关人员或集体进行奖励。

(四)对申报队科技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在每年年底组织队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按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九部分:医疗、后勤、保卫工作流程

一、诊病流程

(一)患者就医。

(二)诊室诊断开出药方。

(三)药房拿药结算。

二、收费结算流程

(一)药费结算方式包括:现金、刷卡、内部医疗本。

(二)收取现金药费日清月结交队财务科。

(三)刷卡药费每月与桥东医保中心对账。

(四)医保中心通知结算后,由财务人员结算。

(五)内部医疗本结算要每月上账,一季度换一次医疗基金统计本。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办理流程

(一)住院七日内将医院诊断证明书、异地安置住院审批表两份及异地安置住院审批表有定点医院的页复印件一份寄回队医务所。

(二)医务所在审批表盖章后送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三)患者出院结算后于一个月内将医保证和医保卡复印件、住院收费单据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异地住院审批表、本人建行卡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一并邮寄队医务所。

(四)医务所派专人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一般在3个月左右打入个人账户。

四、特病办理流程

(一)2017年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推行“权力下放、管理下放、服务群众”新政策。初次办理特病人员可直接到指定医院申报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

(二)需要准备资料:特殊疾病审批表一式三份、住院病历一份(申请年度两年内病历加盖医院章)、诊断证明书一份(加盖医院章)、医保证。

五、水、电、房产报修工作流程

(一)职工群众可通过电话或到行政科填写维修申请表直接报修。

(二)房产管理员了解并查明情况。

(三)如是简单无耗材维修,维修工在两个工作日内入户进行维修。

(四)户内维修耗材由住户承担。公共部位维修,5000元以下需报行政科长审批,行政科长授权审批后,由维修工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5000元以上需主管副队长审批。

(五)如房屋需大修,待行政科报计划,列入下年度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批后,在第二年进行维修。

六、保卫工作流程

(一)保卫科科长制定工作计划。

(二)保卫干事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值班人员。

(三)门卫警卫员对出入辖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四)巡逻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巡视,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干事和保卫科科长,并进行处理。

(五)保卫干事检查值班人员工作完成情况。

七、消防工作流程

(一)保卫科科长制定消防规划和安全检查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组织消防隐患排查,并向保卫科科长汇报。

(三)消防安全管理员制定重点防火区域灭火方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员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五)消防安全管理员,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六)保卫科科长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队领导。

第十部分:党、工、团、纪监工作流程

一、党费收缴工作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在(总支)支部管辖的在职/离退休党员

1.每月按党费计算基数比例将党费缴入所在(总支)支部。

2.所在(总支)支部登记造册。

3.所在(总支)支部将党费全额上交党费专用账户并领取收据。

4.队党委按季度将党费的50%上交局党委并领取收据。

(二)党组织关系在队党委管辖的流动党员

1.每月按党费计算基数(需要党员本人主动提供收入证明)比例将党费缴入党办室。

2.党办室登记造册。

3.党办室将党费集中交党费专用账户并领取收据。

4.队党委按季度将党费的50%上交局党委并领取收据。

(三)党组织关系在(总支)支部管辖的自主创业党员

1.每月按党费计算基数(需要党员本人主动提供收入证明)比例将党费缴入所在(总支)支部。

2.所在(总支)支部登记造册。

3.所在(总支)支部将党费全额上交党费专用账户并领取收据。

4.队党委按季度将党费的50%上交局党委并领取收据。

二、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党员发展对象提交入党申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三)发展对象考察。

(四)预备党员接收。

(五)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

三、党委印章管理工作流程

(一)用印人、部门或实体提出用印申请。

(二)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批准。

(三)党办室审阅材料。

(四)党办室负责人批准。

(五)机要秘书报党委负责人审批。

(六)党办室登记。

(七)用印。

四、组织关系接转

(一)同一党委不同支部间的组织关系转移:所在(总支)支部,转入所在党委,转入(总支)支部。

(二)省内组织关系转移:所在党委,转入局机关党委,转入二队党委,转入(总支)支部。

(三)省外组织关系转移:所在党委,转入省直工委组织部,转入局机关党委,转入二队党委,转入(总支)支部。

五、征、投稿及发表工作流程

(一)稿件撰写完成。

(二)报送实体、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三)党委办公室审核盖章。

(四)投稿至《今日辰光》。

(五)队党办统一投稿至《辰光集团报》及对外统一发行的刊物。

(六)所有对外投稿需经党委负责人或队长审核同意。

六、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申报流程

(一)由职工提交申报材料。

(二)工会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由经办人、工会主席签字、工会盖章后,再由局工会签字盖章,交省直职工服务中心等待批复。

七、申报省直在档困难职工流程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准备申报材料。

(二)工会按要求初审。

(三)对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职工,在单位的显著位置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困难职工公示结果报告书》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各项内容,连同各种证明材料,上报省直工会备案并录入全国帮扶软件管理档案。

八、在档困难职工金秋助学办事流程

(一)由在档的困难职工根据子女的就读情况向工会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生就读证明及录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

(二)由工会根据困难职工提供的材料填写《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统计表》、《困难职工子女在校生情况汇总表》、《困难职工子女高考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上交省直工会等待批复。

九、职工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流程

(一)承办人需持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丧葬花费发票等办理手续。

(二)由人事科开具职工生前基本工资标准证明。

(三)由工会根据人事科的工资证明开具河北省煤田二队职工抚恤金领取表,由经办人、工会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队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办理。

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流程

(一)家属提供死亡职工遗属的审批材料。(除职工领取抚恤金所提供的手续外,还需由居委员会开具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或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遗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照片)。

(二)工会审核后,填写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及《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领取资格认证表》,报人事科审核,并盖章。

(三)由人事科报局审批备案。

(四)由工会与行政科沟通为死亡职工发放遗属补助。

十一、会员入会流程

(一)由职工本人申请,并由其所在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负责人到工会领取《工会会员登记表》。

(二)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三)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填写审批意见。

(四)工会审批后存档。

十二、会员会费收缴流程

(一)各分会、工会小组负责收缴本分会、工会小组会员的会费。

(二)分会、工会小组负责人将会费交至工会办公室并开具统一收据。

(三)工会将会费存入工会专用银行专户。

十三、救济困难职工流程

(一)由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提出书面救济申请。

(二)工会汇总后向工会主席汇报情况。

(三)上会集体决定对困难职工的救济标准。

(四)工会根据救济标准为困难职工造表,经工会主席审批后交财务科,由财务科将救济金直接拔付职工工资卡。

十四、工会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一)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审批单,并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

(二)经办人签字。

(三)工会主席签字。

(四)会计审核,制作凭证。

(五)工会出纳复审,付款。

十五、违反党纪问题初步核实工作流程

(一)纪委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二)纪委会议研究处置意见,需要进行初步核实的,填写《信访问题初核审批表》。

(三)纪委书记阅批。

(四)确定初核人员,做好初核准备工作。

(五)实施初步核实。

(六)提出初核报告,纪委会议通过初核报告。

(七)初核报告报队领导阅批后,根据初核情况,作出处理。

(八)反映问题不属实,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予以澄清。存在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做出适当处理。存在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立案调查。

(九)初核资料归档。

十六、违反党纪问题立案查处工作流程

(一)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对于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问题,纪委会议研究制定立案查处意见,填写《信访问题立案报告表》。

(二)纪委书记签批。

(三)成立调查组,做好调查准备工作。

(四)根据相关规定,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实体、部门相关人员。

(五)实施调查。

(六)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问询,了解情况。

(七)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纪委会议通过调查报告。

(八)调查报告报队领导阅批,根据调查情况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九)根据需要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十)将调查处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十一)立案资料归档。

十七、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一)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由监察科负责。

(二)前期准备,来信分拣、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

(三)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

(四)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五)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十八、查办案件工作流程

(一)受理。监察科接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二)初步核实。监察科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证实。

(三)立案。监察科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规、违纪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四)监察科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五)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人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组织队纪检委员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十九、对监察对象的检查工作流程

(一)立项。监察科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检查。监察科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提出报告。监察科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监察情况报告。

(四)根据监察结果提出监察建议。

(五)经队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做出监察决定或处理决定。

二十、对监察对象的复查、复核工作流程

(一)接收申诉。监察对象对单位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二)复查。监察部门自收到申诉次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复查决定。

(三)复核。监察对象对复查决定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次日起二个月内做出复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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